各镇(乡)社事办、各股室、下属各单位:
局党组研究决定,通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各项考核并经市公务员局批准,何文静等同志职务任免如下:
何文静同志任办公室(行政审批股)主任;
邵艳云同志任社会救助股股长;
陈 剑同志任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(连州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)股长;
唐建林同志任社会事务股(婚姻登记股)股长;
陈晓峰同志任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股长。
免去何文静同志办公室主任职务;
免去陈剑同志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股长职务;
免去唐建林同志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股长职务;
免去钟媚同志优抚安置股股长职务;
免去梁永泉同志救灾救济股股长职务;
免去欧阳悦同志婚姻登记股股长职务。